金融“黑灰产”集群打击取得积极成效
12月25日,公安部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部署开展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举措成效情况,并公布了十起典型案例。
“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协作配合,保持常态化打击震慑,积极参与非法金融中介行业乱象治理,为金融高质量发展贡献公安力量。”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华列兵在发布会上表示。
金融监管总局稽查局局长邢桂君在回答中国证券报记者关于“金融监管总局下一步将采取哪些监管措施,治理金融领域‘黑灰产’”的提问时表示,2026年,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加大对非法贷款中介、非法代理维权等重点领域的打击力度;研究制定有关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据移送标准,进一步提升行刑衔接质效;同时,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调研,对金融犯罪相关制度进行专题研究,提出立法建议,共同推动健全金融法治。
有力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从源头上化解金融领域矛盾风险,今年6月至11月,公安部会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部署17个重点省市开展为期6个月的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华列兵介绍。
华列兵说,工作开展以来,全国公安经侦部门先后组织发起集群打击近60次,共立案查处金融领域“黑灰产”犯罪案件1500余起,打掉职业化犯罪团伙200余个,涉案金额累计近300亿元,有效净化了金融市场生态,全力维护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安全稳定,有力保护了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当日,10大典型案例公布,这些案件涉及金融领域繁多、业务模式多元、展业形态各异,既包括组织“职业背债人”骗取商业银行车贷、房贷、经营贷、个人抵押贷款等信贷领域,也涉及骗取保险投保佣金、“人伤黄牛”骗保等保险领域和非法代理维权等信用卡领域,涵盖的罪名既包括贷款诈骗、保险诈骗等金融犯罪,也涉及合同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敲诈勒索等其他犯罪。这些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破坏了金融市场管理秩序,妨碍国家经济与金融安全。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消费者:凡是遇到打着“不用还的贷款”“全额化债”“低成本维权”“不成功100%退费”等极具诱惑力旗号的推介,消费者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切勿轻信虚假宣传,特别要拒绝预缴高额费用,应该通过与有关机构协商、向监管部门反馈或司法救济等合法渠道解决。
规范金融市场秩序
邢桂君介绍,今年6月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开展以来,金融监管稽查部门携手公安经侦部门,查办了一批重大案件、惩治了一批不法分子、披露了一批典型案例,有效遏制了金融领域“黑灰产”蔓延态势,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力规范了金融市场秩序。
“截至11月末,金融监管总局系统向公安机关移交线索4500余笔,涉及金额超210亿元;指导督促金融机构报案1700余起,涉及金额超170亿元。上海、重庆、浙江、江苏四家金融监管局和当地公安机关创新‘监管+公安’执法协作机制,在线索研判、调查取证、罪名适用等方面加强实质性合作,取得了积极的打击成效。”邢桂君说。
邢桂君表示,监管部门在“零报案”“零投诉”情形下,穿透资金链、人员链、信息链,发现并移送多起涉案金额亿元以上的非法中介重大案件线索,推动线索落地成案。此外,针对各界较为关注的不法贷款中介包装经营贷、车险诈骗犯罪两类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稽查,发挥强大震慑。
着力提升强监管严监管质效
邢桂君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2026年,金融监管总局将坚持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工作主线,多措并举持续规范市场秩序,着力提升强监管严监管质效。
具体来看,继续加大打击力度。持续加大对非法贷款中介、非法代理维权等重点领域的打击力度,保持“公安+监管”联合执法高压态势,全力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加强跨部门工作协同。强化与市场监管、司法部门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联动,发挥跨部门执法乘数效应,着力推动金融领域‘黑灰产’综合治理。”邢桂君说。
邢桂君还表示,推动完善制度机制。研究制定有关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据移送标准,进一步提升行刑衔接质效。同时,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调研,对金融犯罪相关制度进行专题研究,提出立法建议,共同推动健全金融法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