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华波再闯IPO募资大增15亿 主投业务当下占比仅3%

2026-06-24 17:20 | 核心价值发现者

  曾于2024年1月IPO上会被否的汽车零部件企业浙江胜华波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华波”),时隔两年重启上市申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信息,胜华波于2026年6月8日提交的沪市主板IPO申请已获受理。


  早在2023年,胜华波就曾申请主板上市,但最终被否。上市委当时指出,公司未能说明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且有效执行,以及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那么,胜华波再度申报,上述问题是否已得到解决成为其能否成功的关键。


  募资规模大增15亿 业务结构与募投方向脱节


  最新的招股书显示,胜华波是一家主营汽车雨刮器总成、座椅电机及车身智能电机等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企业,前身可追溯至1986年创立的家族作坊,于2004年完成股份制改制。据市场研究机构QYResearch统计数据,该公司雨刮器总成销量连续六年位居国内第一,座椅电机销量连续五年位列全球第一。


  查阅两次招股书资料发现,与2023年首次申报相比,本次IPO方案在多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其中最显著的变化是募资规模的扩大。根据最新招股书,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为26亿元,相较于首次申报的9.02亿元,增加了近15亿元,增幅高达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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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用途截图:胜华波招股书2026年6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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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用途截图:胜华波招股书2024年1月上会稿)


  募资规模扩大的同时,此次IPO的募集资金投入方向也发生明显的变化。新的募集资金主要投向车身系统智能驱动部件产研一体化等项目的建设,未单独设置补充流动资金用途。而上一次的IPO募集资金除了高达5个亿的补流资金外,绝大部分投向雨刮器以及座椅电机等传统业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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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营业务构成截图:胜华波招股书)


  不过,公司的实际业务结构与募投方向存在显著脱节。招股书披露显示,2023年-2025年,胜华波的核心收入高度依赖传统产品,雨刮器总成和座椅电机两大品类合计贡献了超过95%主营业务收入。而此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入的智能电机业务收入占比仅为3%的水平。在主营业务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车身智能电机收入占比仍然较低的情况下,公司能否为如此大规模的智能驱动部件产能扩张提供充分的市场依据和订单支撑,将是监管审核中无法回避的问题。


  应收账款不降反升 占流动资产比重超五成


  数据显示,2023年-2025年,胜华波营业收入分别为41.31亿元、52.88亿元和65.6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42亿元、8.84亿元和10.2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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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账款数据截图:招股说明书)


  虽然营收与净利润保持稳定增长,财务质量隐患凸显。第一,应收账款风险却不降反升。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逐年增长,2023年末为17.1亿元,2024年末增至25.28亿元,2025年末进一步增至27.38亿元。各期末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5.9%、58.95%和56.26%,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1.39%、47.82%和41.73%。


  值得一提的是,报告期内,胜华波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49.36%、46.53%、39.45%,占比虽有下降,但是绝对金额依然巨大,2025年末前五大客户应收账款就高达11.53亿元。


  横向对比显示,2023年-2025年,胜华波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54次/年、2.31次/年和2.33次/年。同期,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3.58次/年、3.37次/年和3.37次/年,胜华波的应收账款周转效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与此同时,公司存货规模也呈上升趋势。2023年末存货账面价值为8.65亿元,2024年末增至10.06亿元,2025年末进一步增至13.71亿元。应收款项与存货的双重增长对公司营运资金形成一定占用。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比值维持在55%以下水平,而同期行业的平均水平都在80%以上。


  研发投入方面,胜华波2023年至2025年的研发费用分别为1.15亿元、1.45亿元和1.78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79%、2.74%和2.71%,研发投入绝对金额虽然增加,但占营收比重却连续下降。这与公司披露的加大投入智能驱动等高技术含量业务的战略方向,似乎存在些许背离。


  公司治理、内控管理漏洞风险是否得到解决


  首先,公司治理层面,在首次IPO申报时,胜华波由王上胜、王上华、王少波三兄弟100%控股。被否后,胜华波通过增资扩股及老股转让方式引入了外部投资者。根据招股书,2024年12月及2025年2月,厦门国贸、浙江富浙等多家机构分批次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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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股本情况截图:招股说明书)


  截至本次招股书签署日,胜华波集团直接持有公司55.53%的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王上胜、王上华、王少波三兄弟通过直接持股、间接控制胜华波集团以及员工持股平台等方式,合计控制公司92.42%的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外部机构投资者合计持股比例为7.58%。股权结构虽然有微调,但是家族绝对控股的情况未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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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一届董事会成员截图:胜华波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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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管人员构成截图:胜华波招股说明书)


  股权高度集中于实控人家族外,公司管理岗位上亦有多位家族成员。其中,王上胜任公司董事长,其子王特任总经理;王上华任公司董事,其子王坚任常务副总经理,其女婿李伟良任副董事长。


  其次,内控管理方面,招股书显示,历史上公司存在使用实际控制人亲属及员工个人卡代收部分废料销售款项的情形,涉及金额累计3681.3万元。虽然公司表示已完成整改,但尚未补齐完整的合规佐证材料。


  第三,查阅胜华波此次IPO的招股书发现,招股书中未再提及此前披露的历史关联方,但仍披露了多家由实控人配偶及亲属经营的关联企业。结合目前实控人发行后合计持股仍将高达83%的股权结构来看,公司关联交易的合规性与公允性,仍值得持续关注。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保荐机构由首次申报时的安信证券变更为国泰海通证券。不过,公开信息显示,国泰海通证券在2025年5月曾因保荐项目核查不到位、内控审核疏漏等五项违规情形,被深交所通报批评。


  针对融资、业绩以及内控管理等相关问题,核心价值发现者向胜华波发送调研求证函,截至发稿前,未收到相关问题的合理解释。


  (财经研究员:子琪)


责任编辑:周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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