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一:特来电充电桩贴满了各式各样的二维码。张文章/摄
编者按扫码充电、租借充电宝、停车场缴费——“扫一扫”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滋生了新的电子消费“牛皮癣”。这类扫码弹窗广告内容以保险、游戏、电信套餐为主,嵌入高频生活场景,利用消费者急于完成支付的心理,以极低价格、免费福利为诱饵,模糊广告属性,弱化关键条款,甚至多次跳转、诱导授权,大幅增加消费者误操作的风险。看似“随手一点”,背后可能涉及个人信息授权或自动续费协议,消费者往往在收到扣费通知后才察觉异常。本报今起推出扫码缴费页面广告乱象系列报道,拆解弹窗广告陷阱的套路与话术,助力营造清朗、高效的数字化消费环境。
■本报记者张文章
电动汽车扫码充电本是常规操作,不少车主扫码后却不慎落入保险推销陷阱。近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实地走访福建省福州市部分充电桩并开展扫码测试,发现扫码跳转页面会随机出现百万医疗险推广弹窗,相关广告标识并不醒目,常让车主误以为是充电缴费的必要步骤,稍不留意便会被投保。这些保险以首月小额保费为诱饵,协议暗藏高额续费、自动扣费条款,给车主充电带来诸多困扰。
星星充电
扫码跳转保险弹窗
7月5日,记者来到福州市鼓楼区后曹巷14号停车场43号星星充电桩,扫码后手机页面短暂闪过充电枪编码及星星充电小程序隐私政策字样,随即便跳转至新页面。页面中央显示“身份未认证,立即点击认证保障”,上方标注“腾晟保险——投保健康常伴”。推广页面无醒目广告标识或设置明显的关闭按钮,仅在左上角印有微型“广告”“跳过”“4秒”字样。页面下方设置“查看保险详情”绿色按钮,底部展示星星充电及LOGO。
记者点击“查看保险详情”后,页面切换为全屏登录界面。该页面顶部显示“手机号登录—完善信息—开通保障—确认信息”,中部标注“输入手机号获取保障”,底部为“点此登录”按钮,下方以小字标注“我已阅读并同意《客户告知书》《费率表》《中国电信天翼账号服务条款》”,底部显示“保费0.1元/月”。整个页面未标注保险或广告提示,也未强制要求消费者阅读《客户告知书》等关键内容。
记者点击登录后,页面下方弹出的“用户权益保障承诺重要告知:您已进入投保流程,请阅读以下内容并知悉”一闪而过,随后手机提示音响起“请点击同意并继续”。新页面以领取保障为由,索要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等隐私信息,仅在角落以小字标注“恶性肿瘤医疗保险金累计限额300万元”“免赔额5万元,赔付比例为25%”。
记者点击“完善信息”,页面显示进入“开通保障”流程,下方出现“请阅读保障协议并完成保障流程”及“同意并继续”按钮,但该页面未强制要求消费者阅读。保障协议包含健康告知、特别约定、免责声明、产品说明4项内容。通过健康告知内容可知,该产品实际为臻享保·百万防癌险。页面底端排布一行微型字体“点击按钮代表同意保障协议保险条款、重要协议、用户协议”。记者查阅保险条款发现,该保单全称为《珠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住院医疗费用防癌保险(互联网专属A款)条款》,另有《珠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特定恶性肿瘤疾病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珠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扩展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2份附加保单。重要协议包括《客户告知书》《扣款授权确认书》《保险经纪服务协议》《健康告知》等13份合同文件。弹窗广告中标注的腾晟保险实为腾晟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其代理销售珠峰财险这款防癌保险。记者查阅用户协议第3条第4、5款发现,其中以小字标注“您同意并授权我们或与我们合作的保险机构可以通过合作银行或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机构,将保费收取至监管机构规定的客户资金专用账户或保费专用账户”“当您投保分期保险产品时,您同意并授权我们或与我们合作的保险机构可以通过合作银行及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机构从您账户中自动代扣保费”。上述投保流程均未强制要求消费者阅读保险条款等协议内容,仅设置“点击按钮代表同意保障协议”便默认消费者接受全部权责协议。
扫码过程中,记者授权同意星星充电小程序用户协议、隐私政策并关注了其服务号。小程序信息显示,星星充电经营者为万帮星星充电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在江苏常州。7月6日,记者多次打开星星充电小程序,先后出现标称俊豪保险、白鸽宝保险等百万医疗险弹窗广告。
特来电
扫码福利券藏保险
7月5日,记者来到福州万象九宜城停车场特来电充电站,现场发现每个充电桩上均贴有排列混乱的各类二维码。
记者扫描“特来电11周年充电福利”二维码,页面显示“喊好友来瓜分充电红包”“11周年庆会员6.4折起”“赠送11元服务费券包”,但未标明此次周年庆对应的具体年份。记者点击活动入口跳转至特来电小程序后,页面显示“保障未通过,身份还未认证成功”,上方印有“鼎力保险”字样,下方为“查看保险详情”按钮。随后,页面出现“特来电商城测试”提示,要求获取用户定位权限。记者授权定位后,页面显示“输入手机号,查看更多”,顶部标注“认证已通过,您还未登录”,下方标示流程“填写手机号—完善信息—开通保障—确认信息”。记者输入手机号码后,底部以小字标注“我已阅读并同意客户告知书、重要协议、费率表、隐私协议”,但均未强制要求消费者阅读。整个页面未标注保险或广告提示。
记者打开特来电小程序,首页直接弹出白鸽宝保险广告弹窗,显示“最高600万元健康守护金”“每月0.7元起”等内容,下方为“最后一步填写本人信息”,要求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底部标注“请仔细阅读费率表、隐私协议、重要协议”,同样未强制要求消费者阅读。
经查,弹窗广告中标称的俊豪保险、白鸽宝保险、鼎力保险,其真实名称分别为俊豪保险销售有限公司、白鸽宝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鼎力(北京)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均为保险中介机构。此类百万医疗险一般首月保费仅0.1元至0.7元,次月起每月扣费高达一两百元。
扫码植入保险营销涉嫌违规
记者注意到,有多名消费者反映扫码充电后莫名被投保。7月6日,福建保险行业从业者胡女士向记者表示,部分保险经纪公司通过与充电桩平台合作,将保险销售植入扫码流程,消费者在急于完成充电操作时易误解、误触,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完成投保、授权扣费续费等。此类投保流程暴露出多重问题:一是未履行明确告知义务。一些保险经纪公司的产品页面未标注保险字样,仅以保障、认证、甄选推荐等模糊表述替代,消费者甚至不知道自己购买的是保险产品。根据《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保险经纪公司应当在开展业务时向客户出示执业证书,明确告知其保险经纪人身份。二是未履行关键信息提示义务。《保险法》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于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应当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弹窗广告通过“保费0.1元/月”低价引流,在投保流程中并未强制要求消费者完整阅读《健康告知》《免责声明》《保险条款》等内容,消费者在不了解保险金额、保障范围、免赔额、犹豫期、责任免除、退保损失等重要内容的情况下即完成投保。三是未履行续保及扣费的显著提示义务。《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服务价格管理相关规定,在营业场所、网站主页等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价格等信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规定,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部分保险经纪公司授权收取保费、自动代扣保费等关键提示仅隐藏在《用户协议》中,未作明示,也未强制要求消费者阅读。这种默认勾选、隐晦授权的做法涉嫌违规。
江苏省天倪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志华认为,保险合同的成立必须以投保人真实、明确的意思表示为前提。保险经纪公司通过扫码充电场景下的弹窗页面进行保险销售,虽形式上可能具备消费者点击确认流程,但在未充分、明确告知消费者保险内容、扣费方式及金额的情况下,易导致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投保。根据《保险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此外,充电站安装维护公司作为充电服务的提供者,对其平台页面内容负有审核与管理义务,有责任在扫码页面设置明确提示,避免消费者因页面误导进行非自愿的误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