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王佳飞 李少婷 每经编辑 梁枭
近日,联想集团与中兴通讯专利诉讼引发热议。
两家中国知名科技企业在国际市场上“擦枪走火”,看起来是新鲜事,实则存在必然性——中国企业出海成潮,从点到线向全球市场竞逐,影响力逐步提升,但另一方面,“自家人”间的竞合也从国内延伸向了海外。
如今,通信领域已经呈现出这样的状况。早前,通信运营商和手机终端厂商多是海外的跨国巨头,而4G、5G时代,中国科技企业通过大力研发、收购并购,实力大增,通信领域全球市场的主要玩家已更新换代,华为、中兴、小米、OPPO、vivo、传音、摩托罗拉等构建了新的格局。
“知识产权既是企业有力的竞争工具,也是企业谈判的筹码与合作的桥梁,可以通过专利交叉许可等方式实现有利的商业目标。”《光明日报》11月4日刊载的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会长曲三强的观点文章写道。
专利是商业竞争的重要部分。关于专利费用的纠纷,仍然是商业利益范畴内的议题。通信领域的专利数量庞杂,定价存在弹性大、无对照标准等状况,而陷入诉讼和纠纷则又耗时较长。就联想与中兴的专利案的走向,多位知识产权领域业内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表示,两方边诉边谈、最终走向和解的可能性较大,双方实则追求的是“合理定价”。
智能物联是大势所趋,智能手机只是智能终端的一个品类,专利风险存在相通之处。“从通信行业的角度来讲,车是一个通信终端。”一位不愿具名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研究人士认为,当前,智能汽车“新势力”也在与传统通信厂商接触,寻求通过“专利包”的方式对冲专利费风险。
合理定价之争
根据公开信息,联想集团于10月21日向英格兰和威尔士高等法院(EWHC)起诉中兴通讯专利侵权。
原告包括联想集团、联想(美国)有限公司、联想科技(英国)有限公司、摩托罗拉移动有限责任公司、摩托罗拉移动英国有限公司、联想创新有限公司(香港)(以下统称联想),被告则包括中兴通讯、中兴通讯(英国)有限公司、努比亚科技有限公司,以及三家英国经销商(以下统称中兴)。
中兴方面率先对外回应,称双方已就专利许可问题展开了长达数年的协商,并“一直对采取协商以外的合法维权措施保持审慎、克制的态度”。联想方面则表示:致力于以公平和透明的方式推进相关许可谈判,并为此正在寻求英国法院的裁判。
根据原被告主体,不难看出,这是一场智能手机终端与专利许可方的专利授权费纠纷。联想集团的摩托罗拉以及中兴通讯、中兴通讯旗下的努比亚是核心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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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信通院今年9月发布的《全球5G标准必要专利及标准提案研究报告(2024年)》(以下简称《报告》),2024年共有五家中国企业入围全球标准必要专利榜单前十,继续占据半壁江山,华为、中兴、小米成为5G专利的国产三强。
而联想的摩托罗拉在全球市场也有一定份额。市场调研机构TechInsights2024年第三季度全球智能手机研究数据显示,摩托罗拉的全球市场占有率位列第七。相较之下,中兴通讯的努比亚未能进入前十。
从比较优势来看,联想方面是智能手机终端的角色,中兴方面则是专利许可方的角色,但是同时中兴通讯也有手机终端业务。
“双方都有期望的价格,也交换过价格,但中间差距比较大,双方一直谈不拢。”11月7日,一位接近案件的知情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双方都有专利储备,也基本认可以“专利交叉许可”的方式来进行商议,但在期望价格上差距较大,难以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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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交叉许可是双方纠纷的关键词。“专利交叉许可,通常是指拥有专利的双方或多方互相允许对方使用自己的专利,既降低了专利的使用成本、推动了技术交流和应用,也有助于企业向市场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在飞速发展的技术密集型行业,专利技术‘纵横交错’,一项产品经常不可避免地涉及其他专利权人的正当权利。比如,一部智能手机就囊括了数以万计的技术和专利,一家企业很难完全绕开其他企业的专利技术。”《人民日报》2023年1月刊载的一篇报道曾对此做过科普。
此外,双方均提及了FRAND条款。联想集团在公开回应中曾提出基于“公平、合理、非歧视原则”(即FRAND原则)进行交叉许可的费率和条款,中兴通讯方面也在回应中提及“始终遵照公平、合理、无歧视的原则开展许可谈判”。
“FRAND条款要求专利持有者以合理的价格、平等的条件授权给任何需要实施该标准的公司或个人。”浙江垦丁(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烁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分歧之下,谈判停滞,可选的解决途径转向了司法。一位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人士介绍,就通信行业而言,解决分歧一般有三种途径,其一是法院诉讼,其二是寻求仲裁,其三是商事调解,但后两者均需两方都同意。
“现在中国公司在国外互诉的情况比较常见了,因此此案并没有特别值得惊奇的地方。当然,每个中国公司在国外互诉的案件多少有个案的特点在里面。”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姚欢庆表示。
在业内看来并不值得惊奇的案件为何引起轩然大波?这与两方当前的处境和利益密切相关。
中兴的“急”联想的“慎”
在对案件的回应中,中兴通讯表达了对联想集团选择“诉讼”以及“远赴英国”的“难以理解”。但有消息人士向媒体透露,联想在英国的起诉是一种“防御性诉讼”,原因是认为中兴通讯已有在德国起诉的计划。不过,中兴通讯则称“从未主动发起海外诉讼”。
在一般的专利诉讼中,如果法院判定被告侵犯了专利权,传统的救济措施是发布禁令,要求侵权方停止使用原告的专利技术。除了禁令外,侵权方还需支付一定的赔偿金。
近年来,多地法院开始衍生出一种新型的专利诉讼类型,即专利许可费诉讼。在专利许可费纠纷诉讼方式中,法院可以判决侵权方支付一定的许可费用,而非直接禁止其使用专利技术。一旦法院确定了许可费率,双方可以根据判决达成许可协议,按照协议每年支付许可费。
“在FRAND费率确认之诉中,对于专利费率不同法院存在不同的认定结果,而英国法院通常会给予较为合理的专利许可费用率,这也许是联想公司选择英国法院的另外一个原因。”李烁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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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李烁介绍,专利诉讼立足于金钱赔偿和禁令救济,诉讼的结果容易给企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特别是在国际市场中,通信企业往往面临着激烈的竞争和复杂的法律环境,赔偿、禁令会导致通信企业失去当地的市场份额,显然会对公司的商业利益产生巨大的影响。
正是出于商业利益的考量,两方各自出牌,形成了当前的局面。
据接近案件的知情人士透露,联想集团担忧的就是中兴通讯率先在德国法院提起禁令诉讼,如果诉讼结果是判决摩托罗拉在德国市场“禁售”,那将会对摩托罗拉的出货量及未来发展带来难以承受的影响。
德国市场为何如此举足轻重?这与欧洲的手机售卖逻辑有关:不同于中国市场,欧洲市场的智能手机售卖场景多在当地通信运营商门店,而欧洲的通信市场是由几大运营商巨头把持,德国又是欧洲最具重要意义的市场之一,如果退出德国市场,通信运营商可能会在欧洲其他市场也不再售卖。显然,这是正处于上升期的摩托罗拉不愿意面对的风险。
禁售令曾让OPPO被迫退出原本出货量高速增长的德国市场。2022年7月,德国曼海姆地区法院裁定OPPO侵犯诺基亚专利,授予诺基亚对OPPO的停止令,诺基亚的一纸诉状,让OPPO后续暂停了其在德国市场的销售业务。2023年第二季度,OPPO在欧洲市场出货量年同比下降51%。
紧迫的“禁售”压力在前,联想集团慎之又慎。
“手机厂商这一方可选的诉讼地不多,其实这两年最有(判决有利)希望的就是英国。”前述接近案件的知情人士表示。
重庆第一中院曾在2023年12月就OPPO诉诺基亚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首次确定了手机行业5G标准全球累积费率。不过,我国目前也仅此一例。
在何处起诉,多是基于原告方对有利形势的判断。姚欢庆分析认为,联想集团选择在英国起诉的原因可能有三点:其一,英国的诉讼程序可预期比较强,出结果的时间相对较短;其二,英国对于(专利)权利人还算友好且公允;其三,联想有在英国诉讼的经历,对结果也比较满意。
公开资料显示,2024年7月12日,英国上诉法院对InterDigital和联想之间一起案件作出裁决,法院裁定将原定的许可费适度上调至每单位22.5美分,这一数额仅较联想在庭上主张的符合FRAND原则的费率高了6.5美分。
不难理解,联想方面选择英国法院是出于风险最小化的考量。
“高通跟苹果都是美国公司,它们也会来福州中院起诉。”前述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研究人士表示。根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17年11月高通在福州中院起诉苹果涉嫌专利侵权,2018年12月10日晚,高通宣布,福州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了高通针对苹果公司四家中国子公司提出的两个诉中临时禁令,要求苹果立即停止针对高通两项专利的、包括在中国进口、销售和许诺销售未经授权的产品的侵权行为。
联想方面率先在英国法院起诉,并不意味着中兴方面不能再通过“杀伤力更强”的德国法院起诉。不过,即使中兴通讯今后在德国起诉,联想也可以向英国法院申请颁发临时许可。临时许可允许双方在诉讼期间,按照法院预估的金额支付专利许可费,待最终裁定作出后“多退少补”,相关业务在诉讼期间不会被禁止。
李烁指出,诉辩双方基于同一问题分别在不同的司法管辖区启动诉讼程序,其诉讼策略或者诉讼目的如何暂且不论,对于司法资源或者企业成本来讲,都存在一定的浪费。但李烁也同时提及,德国的工业体系全面,在专利诉讼方面裁判经验丰富,相对来讲在诉讼程序端更为便捷高效。“总之,如果要探讨中兴赴德国起诉联想实际影响,可能更多需要结合两个案件的细节以及两家企业的商务谈判结果来决定。”
前述接近案件的知情人士表示:“目前在英国正式的诉讼程序已经启动了。”
11月12日,中兴通讯方面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中兴通讯尊重知识产权价值,尊重他人创新、保护自身创新,坚持推动构建合理、公平、公允的专利运用转化环境,坚持通过合理回报来实现技术创新的正向循环。针对联想发起的海外诉讼,我们将采取一切合理举措进行应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兴通讯展现出的“坚持”,来自其在专利领域的多年耕耘,也与其发展模式有密切的关系。
对中兴通讯而言,其努比亚在全球的出货量相对较低,消费者业务相对弱势,但运营商业务在全球市场排名相对靠前,此前在研发投入上开支较大,已经到了需要收回成本,实现利润补偿的阶段。
根据中兴通讯2024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约9.15万件全球专利申请、累计全球授权专利约4.6万件。2024年上半年,中兴通讯的研发费用为127.26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20.37%。2021年5月,中兴通讯在官网发文表示,过去几年,中兴通讯知识产权收入稳步增长,已经给公司带来了现金性收益并将持续创造可期待的收益,预计2021年~2025年五年期间知识产权将给公司带来45亿元~60亿元人民币的收入。
11月12日,中兴通讯在回应中也表示,作为中国参与全球竞争的高科技企业之一,中兴通讯充分意识到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的价值和意义,并始终坚持将知识产权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战略之一,坚持以技术革新研发先行,积极探索专利运用转化策略,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中兴通讯将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与各方伙伴携手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知识产权生态体系,赋能社会数字化及智能化转型升级。
联想和中兴站在天平的两端:在移动通信标准前沿技术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下,不同国家企业创新回报的失衡很可能深刻影响行业的未来发展格局,但制造业的发展对经济、民生也至关重要,摩托罗拉有80%的生产制造在中国。
专利授权方希望能获得更高的专利授权费来补偿创新回报,设备端则希望能谈下来更有利于利润水平的费用。平衡两端需要一个确定的合理的标准,但专利许可费恰恰又有弹性空间很大的谈判空间。
“黄金有国际标价,但专利许可谈判就是个(很复杂的)讨价还价的过程。”前述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研究人士指出。
而专利许可谈判,对不少中国企业而言都是陌生或新鲜的领域,但从发展角度,这一课可能不得不补。
“补课”专利许可谈判
专利许可费率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需要双方不断协商来达成一致。前述知情人士介绍,目前手机通信行业内主要有三种方法来确定专利许可费率。
第一种是自上而下法,即行业内对每台手机应支付的专利费总和有大致的共识,再将这笔专利费分给各个厂商。例如,如果每台手机应支付5美元的专利费,如何分配这5美元取决于各家拥有的专利数量以及专利的质量。尽管专利数量有明确的数字,但专利质量却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这5美元的分配往往会引起激烈的争论。
第二种是自下而上法,每个专利权声明人给一个定价,最后加总为手机厂商应付的专利授权费,但厂商对这一方法的认可度低,实施难度较大。
第三种方法是横向比较法,或称为可比协议法。这种方法通过比较同行业其他厂商的专利许可费率用来确定。例如,如果100件专利曾以1美元的价格许可给甲,那么在与体量相当的乙谈判时,也可能会要求相同的价格。
但以上方法都很主观,没有公认的总价数字,也没有明确的行业标准。
走向诉讼后,有一个关键的环节是证据交换,在这个阶段,双方会披露他们曾经收取或支付的专利费用等敏感信息。这些信息在诉讼过程中是完全保密的,只有双方的律师能够查看。这就为双方提供了一个平台,让彼此能够更清楚地了解对方的立场和要求。
如果没有司法程序的介入,这些关键数据和证据可能不会被披露,也就无法准确评估对方的要价是否合理。通过司法程序,双方可以交换证据,事实上是为解决纠纷迈出了一步。
目前手机行业的普遍做法是,先开展业务,然后再协商专利费,一般手机厂商是被动的一方,专利授权方则是主动的一方。因为如果不在业务中使用专利,专利授权方们则无处要求收费。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王晶 摄(资料图)
其中一个例子是传音控股。在2024年半年报中,传音控股谈到了专利风险,其表示“可能存在未获授权情况下使用第三方标准专利”。目前,传音控股在预计负债一项中,便预留有“售后质保费、专利使用费和印度公司预计税款及罚金”,2024年半年报的期末余额共计32.75亿元。
而2024年7月以来,高通就陆续在印度、德国等地相关法院,以专利侵权名义起诉传音控股及相关子公司,主张后者侵犯其专利权。截至目前,所有案件均在审理中。
“在通信行业中,确实存在一些厂商选择暂不支付专利费,直到对方主动交涉的情况。这种策略通常与厂商的谈判能力、市场地位以及对专利费用的评估有关。”李烁表示。
在前述接近案件的知情人士看来,联想与中兴双方走向诉讼解决争议,以诉促谈是联想方面的目的,在该人士看来,若真的通过诉讼将专利许可费率公开化,对后续中兴向其他手机厂商收费也有免于谈判耗费人力物力的益处。
通信行业专利许可费谈判是个棘手的课题,但是对中国科技企业走出去关系重大。
《报告》指出,随着5G技术在垂直行业的广泛应用和深入赋能,5G标准必要专利纠纷已显现出向通信行业相关的垂直行业扩散的趋势。自2019年起,在全球范围内陆续发生了戴姆勒与诺基亚、德国电子公司Bury与诺基亚、大陆汽车系统公司与专利许可平台Avanci及其联盟成员诺基亚等、汽车巨头联合起诉高通等与5G专利相关的诉讼案件。
前述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研究人士也指出,与手机行业类似,新能源汽车也需要使用4G、5G技术,因此必须支付相应的专利费用。然而与手机相比,汽车的价值要高得多,因此专利权人认为应该支付更高的费用。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张建 摄(资料图)
以Avanci为例。总部位于美国得克萨斯州达拉斯市的Avanci成立于2016年。Avanci拥有多个专利池,其中包括4G和5G车辆项目,其目的旨在解决网联汽车使用蜂窝通信技术的授权问题。以5G项目为例,其专利池涵盖了部分2G、3G、4G和5G标准必要专利,目前有包括华为、三星、诺基亚在内超过65家专利权人选择加入Avanci的5G许可项目。2024年6月2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一司负责人约见Avanci专利池相关负责人,当面递交《提醒敦促函》,对Avanci专利池在汽车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过程中存在的垄断风险进行提醒,敦促Avanci专利池切实加强反垄断合规建设,预防和制止垄断风险,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研究人士表示,专利池可能包含了行业内70%至80%的专利,专利池统一与中国的新能源汽车厂商进行谈判,会令我国新能源汽车厂商在谈判中的空间非常有限。
姚欢庆认为,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要根据不同的知识产权确定不同的保护策略。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刘民选律师也告诉记者,对于全球化经营的公司,一定要了解各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的特点,并且关注到具体的司法动态,这样才能在面临诉讼时选择更有利的方式处理。当然,这里面还包括提前在相关国家布局知识产权的问题。
“如在专利布局阶段,企业应向存在商业行为、商业机会的目标国提前申请专利,提前做好向不同国家出海的合规准备。特别是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说更是如此,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企业如何选择合适的合规方案,尽可能地避免诉讼特别是海外诉讼带来的巨额成本,可能是中小型企业出海面临的首要法律难题。”李烁表示。
此外,姚欢庆还表示,为了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为了保护自己的企业利益,是否同一个国家、是否同一个控股主体都不会构成不诉讼的理由。“无论(是)原告、被告,尊重知识产权、尊重法律规则,通过诉讼实现自己的利益,都是可以被理解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