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贾政、方晴)昨日,16届88次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历史建筑修缮补助办法》(以下简称《补助办法》),针对广州市非国有历史建筑修缮行为进行财政补助。
《补助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根据《补助办法》,非国有历史建筑修缮补助类别分为维护性修缮补助和修缮工程补助。
维护性修缮补助每年可申领一次,按照每年80元/平方米予以发放,最低不少于8000元/处,最高不超过4万元/处。修缮工程补助按照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钢结构1000元/平方米,木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1500元/平方米予以发放。
修缮工程补助每十年仅能申领一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处/次。因不可抗力造成历史建筑损坏或面临损毁危险的除外。修缮工程补助申领成功当年及后续两年内不能申领维护性修缮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