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旱涝保收”公募费率改革重塑利益共生新格局

2026-04-24 17:12 | 发现网

  随着《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于2025年5月正式印发,公募基金行业迎来一场触及根本逻辑的系统性变革。历经近一年落地实施,这场变革已步入成效集中释放阶段。方案以25条核心举为抓手,通过一项项具象化实践,加速实现行业从“重规模”向“重回报”的转型,推动基金公司与投资者构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


  方案明确提出,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推行与基金业绩表现挂钩的浮动管理费率收取模式,管理费将根据投资者持有期间的产品业绩表现动态调整,彻底扭转了行业长期以来“旱涝保收”的收费逻辑。具体来看,若产品业绩明显低于比较基准,管理人须下调管理费;业绩达标并满足约定条件,可适用升档费率。为确保改革落地见效,监管特别要求管理规模居前的头部基金公司,未来一年内新发浮动费率基金数量占其主动权益类基金发行总量的比例不低于60%,通过刚性要求推动行业加速告别规模导向的收费惯性,倒逼机构聚焦投研能力提升与投资者实际回报。


  与此相配套,方案全面建立起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的行业考核评价体系,将业绩比较基准对比、基金收益率等直接关乎投资者利益的指标纳入考核维度,同时相应降低产品管理规模排名、基金公司收入利润等指标的权重。这一考核“指挥棒”的调转,彻底打破了行业长期以来的“以规模论英雄”的导向,要求基金公司回归“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本源,以投资者实实在在的盈利回报作为核心竞争力。


  在利益深度绑定层面,方案进一步强化约束与激励机制:一方面提高基金公司高管、基金经理跟投本公司产品的比例要求,并延长锁定期限,确保“关键少数”与持有人利益长期绑定;另一方面明确要求建立健全与基金投资收益直接挂钩的薪酬管理制度——若产品三年以上业绩低于业绩比较基准超10个百分点,基金经理绩效薪酬须明显下调;若业绩显著超越基准,可合理提高薪酬待遇。这一“奖优罚劣”的刚性安排,将核心从业者个人利益与投资者回报深度捆绑,让“同甘共苦”从行业倡导转化为制度化约束。此外,对基金投资业绩全面实施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引导基金经理摒弃短期博弈思维,专注于长期价值创造。


  目前,改革落地成效已初步显现。2025年5月,首批26只新模式浮动管理费基金集中获批,成立以来整体业绩表现良好。截至3月31日,这26只基金中23只基金成立以来实现正回报。浮动管理费率的亮眼业绩不仅印证了浮动费率机制对投研能力的激励效应,更直观展现了“收益共享、风险共担”制度设计的实践价值——业绩达标的升档费率与超额回报的正向循环,让管理人与投资者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


责任编辑:周子章
免责声明

发现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违法、不良信息举报和纠错,及文章配图版权问题均请联系本网,我们将核实后即时删除。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