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吴泽鹏 每经编辑|魏官红
1月5日晚间,实丰文化(002862.SH,股价19.60元,市值33亿元)公告披露了此前投资标的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隆光电)相关人员的业绩补偿款支付进展情况,《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根据约定,业绩承诺方(以下简称保证人)应向实丰文化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为1.15亿元,但截至目前,对方累计只支付了284.60万元。
实丰文化曾称,鉴于保证人筹集资金需要时间,短期内支付业绩补偿款存在困难,保证人向公司出具了《业绩承诺补偿保证函》,约定1.15亿元分四期偿还,目前来看未能履约。
更让人感到诧异的是,记者查询到,早在2025年10月底,实丰文化披露支付进展公告中确认当时保证方累计支付的金额便是284.60万元。这也意味着,最近两个多月,实丰文化未能进一步收到业绩补偿款。
去年10月底以来未继续支付业绩补偿款
记者查询到,超隆光电2023年、2024年均发生亏损,而此前业绩承诺则是2024年至2026年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500万元、2500万元及3500万元。因此,超隆光电2024年未达业绩承诺。
根据实丰文化1月5日晚间公告,因上述原因,孙平珠、李灯琪、陈家兵、潘振东、陈伟、天长市共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天长市佳禾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江阴卓盛纺织有限公司、无锡盈盛汇投资有限公司(其承接陈伟所持超隆光电全部股权)(以上人员合称保证人)应对公司支付业绩补偿金额约为1.15亿元。
不过,实丰文化也在公告中称,鉴于保证人筹集资金需要时间,短期内支付业绩补偿款存在困难,保证人向公司出具了《业绩承诺补偿保证函》,记者注意到,保证人制定了具体的分四期还款计划,各期还款金额分别是20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及1.1亿元,其中,最后一期的最晚还款时限为2025年12月30日。
“为督促业绩承诺方切实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公司已向保证人多次发出《催收函》,公司及公司管理层多次通过电话、面谈等沟通方式,要求保证人及时履行本期业绩补偿承诺。”实丰文化在公告中提到。
即便如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保证人在最近两个月内对业绩补偿款已是“不支一文”。根据实丰文化2025年10月28日公告,彼时公司便已累计收到284.60万元业绩补偿款,而截至目前这一数额未发生变化。
保证方已被责令改正
实丰文化对超隆光电的收购事项可追溯到2022年下半年,当年9月,实丰文化公告宣布启动对超隆光电的投资。当年年底,实丰文化通过增资1亿元的方式,获得了超隆光电25%股权。1年后,实丰文化又通过补充协议,进一步将对超隆光电的持股比例提升至33.33%,但交易总对价不变。
实丰文化是广东汕头的玩具企业,通过增资超隆光电,公司切入了光伏组件研发、制造领域。遗憾的是,增资后恰逢光伏行业竞争激烈,产能持续释放并出现阶段性产能过剩,因此超隆光电业绩出现波动。记者通过实丰文化年报查询到,2023年、2024年超隆光电均发生大额亏损,业绩补偿也由此产生。
对于未能完成业绩承诺的原因,实丰文化曾在公告中介绍,在光伏组件价格持续走低的背景下,叠加超隆光电处于业务拓展阶段以及人工、生产经营等刚性成本显著增加致使超隆光电利润空间缩小,业绩表现不达预期。
记者了解到,2025年10月,因未能按照公开披露的信息及时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保证方还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